设赌 放贷 敲诈勒索!梅州一“恶势力”集团被“团灭”
掌上梅州讯 因开设赌场罪、恶势力寻衅滋事罪、设赌敲诈勒索罪、放贷九游非法入侵住宅罪,敲诈一“恶势力”犯罪集团12名成员分别被大埔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至十五年不等,勒索并处罚金5000元至40万元不等。梅州灭其中,集团被告人饶某光在“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被团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恶势力九游指挥作用,设赌系首要分子,放贷获刑十五年,敲诈并处罚金40万元。勒索近日,梅州灭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集团
据了解,2013年至2014年11月期间,以被告人饶某光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大埔县湖寮镇大埔大道店铺内、湖寮镇古城村西崖公祠、西河镇内六村土元坪等地开设赌场约43场,邀集杨某、江某、郑某等赌民进行“划豆子”赌博,涉案赌资430万余元,抽取“水钱”共计16万余元。
被告人饶某光、蔡某安、何某轩在赌场内以日息2分放高利贷给赌民。因杨某、江某、郑某等人无力偿还赌债,以被告人饶某光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纠集了被告人蔡某安、邹某焕、蔡某武等人多次利用恐吓、滋扰、殴打、拉横幅、放高音炮、喷油漆、静坐、据守、敲诈勒索、非法侵入住宅等软暴力手段对杨某、江某、郑某等及其家人恶意追债,严重影响了他人正常的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秩序。其中一名被害人郑某迫于压力于2015年10月10日凌晨留下遗书在家中自杀身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以饶某光为首的12名被告人为共同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犯罪形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并多次故意实施犯罪活动,是“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饶某光、蔡某安、陈某等7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饶某光、饶某曙、蔡某安等10人为索取高利贷债务随意殴打他人,滋扰、纠缠、哄闹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饶某光、饶某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饶某光、蔡某安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均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黄义涛 古俏聪
编辑:李子莹
- ·广东:预布置良多于1万亩妄想目的用于57县夷易近生配置装备部署建树
- ·乡村更靓 产业更旺
- ·中国驻越南大使馆提醒中国公民注意防范极端天气
- ·禁烟控烟 让城市更清新
- ·部长通道丨李云泽:下大气力解决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 ·育种措施被盗,若何捍卫专利权
- ·立足“五雅”特色优势产业 全面展示雅安现代农业发展成果
- ·荥经至峨眉高速公路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
- ·水产分拣加工中间启动试产,南沙建树“蓝色粮仓”迈入新阶段
- ·未来两日广东中南部市县有降雨 注意防御强降水
- ·文化赋能助振兴 用好阵地增活力
- ·华为发布声明:网传“华为是国内最大的牛肉进口商”纯属造谣
- ·重点治理6大问题!四部门开展2025年个人信息保护专项行动
- ·有一种幸福,叫“生活在雅安”
- ·启动被征地农民 养老保障经办工作
- ·10分钟“跨越”1000多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