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远光灯,安全隐患大
掌上梅州讯近日,滥用有市民向本报《民生一线》栏目反映,远光夜间出行时经常遇到司机滥用远光灯的灯安AG超玩会不文明现象,存在安全隐患。全隐记者了解到,滥用在没有路灯的远光路面上使用远光灯的确可以提高视线,扩大观察视野。灯安当车辆会车时,全隐远光灯会让司机瞬间致盲,滥用短时间可致司机看不见任何东西,远光极容易发生事故。灯安
“同向而行时,全隐后面的滥用AG超玩会车辆开着远光灯对于前车影响也非常大,根本看不清前后方情况。远光”家住在梅城江南的灯安丘女士告诉记者,近日晚上,她开车经过梅城金燕大道万达广场路段时,后方一车辆开远光灯紧跟其后,车内后视镜出现大面积光晕,刺眼的强光让人感觉“头晕眼花”。为了行车安全,她只能放慢速度,让对方车辆先过去。
11日晚上,记者来到梅城金燕大道、客都大道等路段蹲点观察,在路灯照明比较理想的路段,使用远光灯的车辆比较少;在路灯不够亮的路段,使用远光灯的车辆有不少,而且一直开着远光灯。
“好些司机为了方便自己,不管在什么路段都喜欢开远光灯,这样他们自己比较能看得清,有安全感。”有着20多年驾龄的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也时常遇到夜晚对向车辆开远光灯会车的情况,通常他会用远近光交替闪烁的方式,提醒对向车辆切换成近光灯。有些司机看到对方没反应,还一直开远光灯,便赌气也打开远光灯。
据了解,交通法规明确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离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道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到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远光灯对他人驾驶造成干扰的同时,也会危及自身安全,行车请切记正确使用远光灯。
图、文/梅州日报记者:陈坚平
编辑:陈坚平
审核:宋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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